褚簡寧在《頭條日報》的專欄「又中又英」,行文流暢,內容有趣;可是附在原文後的中譯,文字生硬,誤譯百出,其用途更是讓人摸不著頭腦。



無論翻譯何種文章,動筆前一定得先弄清楚用途為何,才能把文章譯好。以「又中又英」的中譯為例,要說協助讀者理解原文,先英後中的編排卻令人難以對照;要說讓不懂英語的人欣賞原文,對不起,褚先生的隨筆還未能登文學殿堂,沒必要整篇譯出!再推論下去,恐怕只餘下「噱頭」這個理由了。



就算是噱頭吧,負責任的譯員依然會想方法把文章譯好。但請看以下一句:



我有時吹噓(brag)識得本港一些重要人物,"Brag" 指誇下海口。



若不對照原文,還真以為譯者神經錯亂!明明前半句以
brag
譯「吹噓」,後半句卻旋即換了「誇下海口」。譯員/編輯難道沒想過,換了一種語言,後半句根本不必譯出?



身為譯員,本不應倒同行的米,但「又中又英」的中譯不單丟人現眼,那些死也不改的錯誤更會教壞學生。懇請免費報的負責人,把專欄的中譯從此刪掉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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