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週日應學生之邀,客串當了一個小時的經濟學導師。(幸好只是中三……)


席間我倆探討的話題,圍繞消費品 (consumer goods) 與資本財 (capital goods)。學生的筆記說,同一件物品用在不同場合,性質便會有變。譬如米高峰,給老師在課堂上使用的是資本財,酒廊供客人唱歌消遣的是消費品 [有誤!該是自備米高峰消遣],這點栗妹並無異議。


不過說到空調,我倆便出現了分歧。學生的筆記說,課室裡的空調是資本財,我說怎麼可能?空調造了甚麼來著?答曰:知識。我說:知識由老師而來,沒空調他也要上課啦!結果學生使小性子,說是學校老師教的,準沒錯。無言以對。


敢問各位,是栗妹想錯,還是學生的筆記弄錯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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翻學生的經濟學筆記,發現英文有不少錯處,譬如 ... produce (正:production) of finished goods。給學生改正後,忍不住責備了一句:怎麼如此不小心?回說已依足黑板上的文字抄錄。我說:那就是老師的不對了。學生護師心切,應了句:我的老師可是教高年級經濟學的!


小妮子真是少不更事,偉大的香港政府還未推教育語言失調方案,教高年級的老師出錯,何用大驚小怪?


倒是看見小妮子的代課老師,把筆記中的 a good (商品) 全改為 goods,心中暗喝了一聲采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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