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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天早上,跟讀中三的學生琢磨指數定律 (Laws of Indices) 的問題,學生見我寫三行便算好一題,很是胡疑。她說:「同學要用上半頁紙 (10多行) 才算好一題呢!這樣便行了嗎?」弄得我啼笑皆非。
不知何解,至今仍有不少人覺得「長即是好」;明明三句便可交代清楚整件事,卻偏要加鹽加醋,非弄至30句不肯罷休!須知在現今社會,外間的誘惑太多,令普遍人的集中力大大下降。長篇大論的,誰耐煩看?誰有時間看?
不過,長也並非一定不好,只要長得有道理。若為了鋪陳論點而令篇幅加長,普遍讀者也會接受的。寫作人切忌低估讀者的鑑賞力,到底是字字珠璣還是滿紙荒唐言,往往只須讀一小段便能分辨出來!
其實篇幅的長短,跟寫作人的習慣頗有關連。以栗子妹為例,純文字的網誌,每篇長約300至600字,甚少會偏離這個上下限,除非罵人。為甚麼是這個長度?因為我覺得讀/寫這個長度的文章最舒服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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