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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陣子,我瘋狂地迷過一隊二人組合,他們的名字叫「雪人」。

我猜沒有多少人會記得「雪人」這個名字,因為這隊樂隊只以「雪人」之名出過一張EP,然後過不久就易名「搖擺」再戰樂壇。惜「搖擺」也只是出過數張EP和兩張大碟(其中一張更是精選),就因私人理由拆夥。他們宣佈解散後,我傷心了好一陣子,幸好他們兩位都是愛音樂之人,解散後仍有參與幕後工作,為歌手寫歌編曲。一次讀雜誌時,得悉他們有份參與陳爸爸的大碟,第二天便趕往旺角購買,雖然歌不是他們唱的,但單聽旋律,已能慰解我這個老歌迷的「相思之苦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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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個人的一生,總有一些轉捩點,今天就讓我記一記我是何時開始愛上看電影吧。

還記得某年到九龍灣當實習生,那裡有德福和淘大兩個商場。每個商場各有一間戲院,分別是UABroadway,要看電影非常方便,加上當時電影業市道低迷(到現在仍是,真不幸!),各戲院紛紛減價吸引市民進場,所以偶爾便會約同學到九龍灣看電影,或是在炎夏時,自己一個人跑到戲院涼冷氣。看一場兩個小時的電影才不過35元,對於當時賺取微薄人工的我,這種廉價娛樂絕對負擔得起,所以自那時開始,我便養成每週看電影的習慣。翻看珍藏的票尾,我想這八年來,我少說到戲院也看了超過200部電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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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l 03 Mon 2006 07:57
  • 頭髮

六月最後一個晚上,我和兩位相熟朋友,以及兩位不太熟稔的「朋友」一同吃飯。其中一位座上客是相貌端正的男子,好色的我不禁趁他低頭密密吃時,多望了他兩眼,誰知卻讓我發現,他和很多男人一樣,頭髮已然十分稀薄。回到家中,想起這位男士,忽然覺得十分唏噓。

愛美是人的天性,誰人願見自己變成秃子?偏偏很多男人就有這種煩惱,廿多歲開始,頭髮便買少見少,一到三十更不見了一大半!見過一位三十出頭的男士,試圖用左右兩邊僅餘的毛髮,去覆蓋那片汪洋大海,這種自欺欺人的做法,實在可笑復可憐。有些男士較灑脫,知道自己有脫髮問題,便把頭髮全鏟掉,做個有型的光頭士。在此僅向這些男士致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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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成立此blog時,曾要求自己「每日一篇」,但說易行難,加上今天是星期五,實在不想逼自己寫東西,所以決定從舊blog中搬一篇過來充數。以下這篇是關於歌手梁靜茹的:

最先是看電視劇「向左走向右走」,然後買了該劇的OST,再不斷翻播其中一首插曲Fly away,最後看歌詞集,才認識了梁靜茹這位歌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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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誌除了是一般人公開的私日記,或是吹水場地外,更是作家與讀者溝通的一個好渠道。現時,很多作家會將自己的文章搬上blog,讓讀者瀏覽。這是一個高明的主意。從前讀者欲對報上文章發表意見,惟一途徑是寫信給報館,再由編輯節錄刊登在報紙上;若寫得不好,意見便會自動人間蒸發,了無痕跡。但現在睇完blog,可以立即留言給blog主,除非是一些胡說八道的廢話,否則blog主多半會保留意見,讓其他人參閱。過程中完全省去了嘮叨的編輯,你說有多好!

除了可以重溫一些精彩的文章外,睇blog的另一大樂趣正是看別人的留言。很多留言客都是blog主的朋友,所以他們的留言份外到肉,好看得緊。方先生的「國金外望」(www.fongcheukyu.blogspot.com)正是一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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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過要為自己的筆進補,所以一點也不敢怠慢,近來每天都到書店打書釘,又到旺角的二樓書店買了一些話題書回來,準備惡補一番。寫完這篇自說自話後,便會立即開始閱讀,誓要做到分秘必爭!

看了差不多三十年書(連幼稚園的教科書在內),要數自己喜歡的書一點也不難,例如愛情小說,我最喜歡岑海倫的《黃色康乃馨》,故事集懸疑和浪漫的元素於一身,讓人百看不厭;至於古典小說,則要推介紀先生的《閱微草堂筆記》,這本書中關於狐鬼的傳說十分有趣,但說教的意味有時卻重了一點;至於非文學,我首推林先生四輯的《英倫采風》,無論是內容或文筆均十分出色,非看不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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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其中一大嗜好是買書。小小的一個300呎公屋單位,除了要容納父母和我三個「有份量」的人外,還要放置我200多本藏書,真是擠得要命。但要我扔掉一些書又不行,皆因現時放在家中的書,有九成是連封套也未拆的!

自問是一個不折不扣的買書狂。記得讀小學三、四年級時,便已拖著目不識丁的媽媽往觀塘的中華書店裡跑。我在店裡左翻翻、右找找,然後拿著一些很有「深度」的書(後來才發現是中五會考的中、英文科參考書,不過當時我甚麼也不知道就是了),央媽媽買給我。雖然媽媽看不懂我買的是甚麼書(其實連我自己也似懂非懂!),但她每次都總會滿足我的要求。由於有這樣一位慷慨的母親,我小時候總不缺書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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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於香港愛喝咖啡的人數眾多,所以市場上推出了不同種類的咖啡,以迎合不同顧客的口味。甚麼牛奶咖啡、泡沫咖啡,口味多得令人咋舌。

其實一杯沖調得宜的咖啡十分誘人,先是撲鼻的香氣,再來幼滑的口感,嗅覺加上味覺雙重享受,難怪賣廿多三十元一杯的咖啡,也能日銷數千(萬?)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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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n 26 Mon 2006 08:11
  • 緣起

星期五,徐小姐在信報的專欄中提到,要中英文造詣俱佳,是一件極之困難的事。這點我十分同意,因為在香港這個社會,從來都重英輕中,如何能做到兩文平衡發展?

自小便曉得中文好是沒有甚麼用的,因為高薪厚祿權力大的工作,從來只向英文好的人招手;中文好的人,從來只能屈居副手,除非自己當老闆,否則也難望有出頭的一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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