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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ug 31 Thu 2006 13:04
變種牛
- Aug 25 Fri 2006 08:09
寫小說
近日,栗子妹決定參加一個小說創作比賽,希望能贏取 5,000 元獎金,早日與手上那些肥美的蟹貨說再見。
栗子妹參加比賽的經驗不多,記得最「威水」的一次,是中三那年由老師安排,參加一個名為《銘感於心》的徵文比賽。結果小妹得了第三名,文章還讓登在報紙上呢!可惜沒有存底……
- Aug 24 Thu 2006 12:43
財務自由
聽過這樣一則故事:從前,有一位很有才能的藝術家,為了生活,願意接一些待遇較差的工作,但是藝術家窮得連買材料的錢都沒有,怎麼辦呢?幸好負責人願意私人代支費用,藝術家才能得以接下工作。
雖然很同情藝術家的遭遇,但栗子妹不禁要問以下問題:
- Aug 23 Wed 2006 08:11
短期計劃
- Aug 22 Tue 2006 07:55
英英詞典
通常做英譯中,大部分人只需要一本《英漢大詞典》便已足夠,不過除了這件法器外,栗子妹還要多一本英英詞典。這背後其實有一個小故事。
話說在大學的最後一年,某位老師因個人事務繁忙,忽然在某堂叫全班去翻譯中心做英譯中的 test,還說要用那次 test 來定我們的生死。
- Aug 21 Mon 2006 08:09
執迷不悔
- Aug 18 Fri 2006 07:55
真假三部曲
Harry Potter剛推出頭兩本時,有一位老師問我們全班看了沒有;當她知道有大半班同學沒有看過時,就教訓我們說,做翻譯的,所有熱門的東西都應要找來看看。我這粒反叛的栗子當時沒有理睬她,因為我正忙於看The Lord of the Rings.
栗子妹很喜歡The Lord of the Rings這個故事,雖然故事很長(三本書合共千多頁,每頁都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字),且用字頗深,但栗子妹仍咬實牙關把三本書啃完,只因實在太喜歡那奇幻世界,以及Sam的那份赤膽忠肝。後來Peter Jackson將故事搬上銀幕,栗子妹也有去捧場。
- Aug 17 Thu 2006 07:58
關於走路的動詞
- Aug 16 Wed 2006 08:17
原復生去《蘋果》?
今天,《中環博客》提到原復生有可能會過檔蘋果,嚇了栗子妹一跳。
記得從前栗子妹是董橋先生的超級忠實讀者,家中一套十本的《英華沉浮錄》,是小妹的至愛。不過自從董先生過檔蘋果後,小妹漸漸不喜歡他寫的文章,過不了多久便停看了。
- Aug 14 Mon 2006 17:00
又有續集
星期日,栗子妹約了友人一大清早去晨「泳」,然後和另外兩位美人兒匯合,一起看《死亡筆記》。
憑八年入戲院看戲的經驗,栗子妹可以告訴各位,只要入場前不要抱太大期望,散場後閣下應不用破口大駡的。由於栗子妹在入場前,對這套電影根本沒有甚麼期望(只是覺得死神的造型很有趣),所以散場後就可以很輕鬆地對同伴說:「這套戲都不錯吖!」
- Aug 14 Mon 2006 08:21
明在心裡手難寫
星期六,下午三時,窩在家裡譯一篇新聞稿。
新聞稿短短兩頁,由於有很多段都「似曾相識」,所以栗子妹找回從前的譯稿,做做剪貼,工作便已完成了大半。正當滿心歡喜,以為可以收工大吉之際,偏偏出現了兩個令小妹抓頭的詞:
- Aug 11 Fri 2006 07:51
學英文的方法
偶然讓栗子妹發現了一個關於翻譯的blog(見我的訂閱),blog主是位有心人,他酷愛翻譯,每天都會上載一些關於翻譯和英語的文章,讓其他blog友觀看。栗子妹現在每天必會抽時間上去逛逛,讀讀blog中的文章,相信只要持之以恆,中英文必然大有長進。
受到這位blog主的感染,栗子妹忽然也想談談自己學英文的方法,雖然不知道會有多少人看到這篇文章,但說說也無妨。
- Aug 10 Thu 2006 08:01
我還能再相信《信報》嗎?
一份看了八年的報紙,就算再無情的人也會對它產生感情。現在眼看它即將落入一個沒心肝的人的手中,你說能不激動嗎?
今次的買家實在是一個太不能獲取別人信任的人了。他買下了一半股權後,會繼續把報紙辦好嗎?會維持編採自主嗎?很多很多的問題,在報紙未易手前已開始讓人懷疑、讓人不信任,你教我怎能再讀這份報紙呢?
- Aug 09 Wed 2006 07:58
小女人的煩惱
可能是由於從小成績較佳,身邊的人總誤以為我是一個英勇果敢、無懼挑戰的強人。起初,我也以為自己是這樣的一個人,但後來卻發現,自己其實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小女人。為甚麼?只要從一些小事情上便可以看出來。以下試舉一事作例:
栗子妹最近在苦惱著的事兒,不是世界大事,不是公司人事,更不是家務事宜,而是「訂‧雜‧誌」此等閒事。
- Aug 08 Tue 2006 07:55
會煮飯的男人最可愛
《原是物語》中有數篇關於吃的文章。還記得筆者在其中一篇,提及如何做一碟美味的叉燒蛋炒飯,栗子妹當時邊看邊流口水,差點兒讓報紙濕了一大片呢!
從前女人必須要有一手好廚藝,才能贏得美滿家庭、幸福婚姻。幸好現今時代進步了,社會已不再要求女人要懂得煮飯,由此卻產生了一個有趣現象,就是會煮飯(且煮得十分美味)的男人隨時比女人多!
- Aug 07 Mon 2006 08:38
如何能忘記他?
心情苦悶,仍然對於他的「離去」未能忘懷。
有些人以為,想忘記一個人,就是盡量不要去想關於他的事,不要去碰他留給你的東西,那樣記憶便會自動刪除,其實那是不行的。要想真正忘記他,必須反其道而行,即是把他留給你的東西反覆地看,並且不斷回想關於他的一切,直至有一天,當你再也想不出任何關於他的事,或是想起時沒有了心痛的感覺,那樣你才算真正忘了那個一度令你魂牽夢繫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