心情苦悶,仍然對於他的「離去」未能忘懷。

有些人以為,想忘記一個人,就是盡量不要去想關於他的事,不要去碰他留給你的東西,那樣記憶便會自動刪除,其實那是不行的。要想真正忘記他,必須反其道而行,即是把他留給你的東西反覆地看,並且不斷回想關於他的一切,直至有一天,當你再也想不出任何關於他的事,或是想起時沒有了心痛的感覺,那樣你才算真正忘了那個一度令你魂牽夢繫的人。

我正在做著這樣的事。剛過去的週末,我細細重讀他的舊文。一邊讀,一邊覺得眼眶發酸,但我仍然堅持讀下去,因為這些是我愛的人所寫的文章,這些文章又見證了我這一年來驚心動魄的生活,所以我就這樣一篇一篇地讀下去,直至日落西山。

以後我會繼續寫寫寫,直至有一天把他完全忘記,或是他再重出江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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