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栗之前曾許下承諾,若2012年12月21日並非世界末日,就會換一部智能手機。而因為那天世界並沒有毀滅,所以當日下班後,就到旺角上台兼買電話。

因為之前已看中數碼通的廉價月費計劃,所以走過街邊檔,就很快的簽了約,拿了 SIM 卡,再到旁邊的電器店選購電話。可是過了兩天,新號碼仍未開通,於是栗就打電話給那位售貨員,得到的回覆是,聖誕前後多人上台,要多等兩天。誰知第二天又收到那位售貨員的電話,說可能要等到元旦!因為家裡通了 Wi-fi,栗就沒特別去投訴。

到了 28 號,又收到那位售貨員的電話,問栗拿 SIM 卡上的號碼。

栗:「你不是寫在單子上了嗎?那張卡我丟了。」
員:「那是機身編號,不是電話號碼啊。丟了卡沒問題,你問人借一部唉瘋,把卡插進去,便可讀到號碼。」

栗知道自己把 SIM 卡丟掉,是太過輕率,但簽約時竟然沒把電話號碼抄下?還要顧客去問人借唉瘋?!

31 號再收到售貨員的電話,栗很乾脆的說:「唉瘋讀不到 (其實是不想麻煩同事),去門巿又說卡給剪壞了,讀不到數據。我去旺角找你,你找機替我讀號碼吧。」

員:「嚟搵我咁大件事?那等元旦後我們再通電吧。」
栗:「(心想) 通你個死人頭。」

結果栗雖然有一部最新款的智能手機,可是只能在家中使用。唉 (不過其實都幾好用,同埋幾好玩 ^o^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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