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了別位博客一篇舊日記,勾起了一段關於雨天的「浪漫」回憶。

話說栗子妹自小便是未雨綢繆派,無論晴天雨天,背包中也會放一把雨傘,以備不時之需。不過其他人卻覺得這樣做很「婆仔」,他們寧願淋雨,也不願帶著雨傘四處走。

本來這是個人抉擇,沒甚麼好批評的。但若遇上驟雨,碰巧又和這種人在一起,我總不能拂袖而去吧?結果只能借出半邊傘,陪他們一起淋。

記得讀中六時,與幾個男同學和學弟到培正中學參加選拔賽。去時陽光普照,但回程時卻急風驟雨。當時團隊中只有我帶了雨傘,於是商量後,決定由我帶一人離去,餘下的就留在培正聽天由命。

當日隨我同行的是學弟,我們肩並肩,慢慢地走向油麻地地鐵站。初段雨勢不大,我們可以邊走邊聊,誰知走到半路,卻忽然下起傾盆大雨來。眼看大家濕了大半邊身,栗子妹也就顧不得甚麼禮儀,挽著學弟的手奔往地鐵站。

大家當然也猜到,我們一到地鐵站,雨便停了。

雖然自己當日淋得很狼狽,但跟男生在雨中狂奔這種經歷,都算是挺浪漫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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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那位博客會否看見,但很想給他寫幾句:

1) 帶傘無罪,淋雨白癡。

2) 感情若要變質,無論你做甚麼,對方也會認為是錯的。

3) 若因為那個她而否定自己,太傻了。

4) 送花慰問,祝君安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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