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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在《都市日報》副刊,讀了標題那篇文章,有感而記:
1) 提起女性以結婚來改善生活,就想起栗家兩老。自栗爸退休後,他便不時嘮叨栗媽,說她還是閨女時,環境如何的差;跟他到了香港後,生活改善了不少,但現在卻不懂得感恩圖報云云。舊日買賣式的婚姻,就是如此可悲。
2) 全心在事業上打拼,確實會令生活圈子變得狹小,但這也沒奈何。若不全力拼搏,隨時連工作也會丟掉。若失去收入,屆時不想辦法把自己賣出去也不行了。
3) 「為己而生」、「討好自己」兩點說得很好。不僅是單身人士,就算是有伴侶的,也該善待自己。請記著,別以為待另一半好,另一半一定會感恩圖報。須知感情路上,從來未出現過等式的!
4) 當然不能為了告別單身而隨便找個伴,因為肯定會悲劇收場。至於條件限制,撫心自問,自己好像從來沒設過 (別人不嫌棄我已經很好)。要說條件,大概只有一個,就是肯聽我說 (傻) 話。
5) 正如文中提到,快樂不快樂,並不純粹取決於單身不單身,更重要是如何選擇和用怎樣的角度看事情。
祝福各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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