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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想給大家說個故事。
話說栗媽媽和熊媽媽是金蘭姐妹,時常通電話互訴心曲。栗媽媽有一個女兒,熊媽媽則有二子二女。
有一天,栗媽媽的女兒小栗女下班回家,無故讓栗媽媽臭罵了一頓。小栗女忍著心中的怒氣,問栗媽媽發生了甚麼事情。栗媽媽就罵小栗女沒有用,在社會上打滾了那麼多年,連個男朋友也找不到。
由於這種爭拗在栗家不是第一次發生,所以小栗女繼續抑壓心中那團欲爆的怒火,問栗媽媽是甚麼事情刺激了她。栗媽媽就這樣告訴小栗女:「我剛剛跟熊媽媽通電話,她說她兩個女兒忙拍拖忙得不可開交,小熊女更已與人同居!你看你多沒用,讓我不能在她面前炫耀……」
故事就此打住。就這個故事,栗子妹有三個意見想發表:
一、小妹不反對別人同居,但萬萬想不到,社會已開放到連同居也可拿來向別人炫耀。若我的朋友和別人同居,我只會為他們難過。選擇同居而不結婚,不是因為沒錢,就是因為愛得不夠,兩個原因都很可悲。
二、我贊成鄭秀文說「結婚生子,每個女人都應該試試」,但總不能為了試,就隨便找個人嫁掉吧?明知最後離婚收場,那倒不如不嫁,做個單身快活人還好。雖然上了年紀的單身女人會受盡世人歧視,但離婚婦人的際遇也不是很如意!若帶著孩子就更可憐了。
三、即使各位父母如何含辛茹苦把子女養大,也請萬勿當他們是向別人炫耀的道具!他們不是自願來這個世界勞碌一生的!
(題外話:昨天賣了隻股票,賺了三千多元,我打後三年都有《經濟學人》看了,萬歲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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