繼上次討論 when a box of 的用法,今次我和朋友 A 的話題,扯到英式和美式英語的頭上。


某次飯局,A 問我「淋浴」的英文是甚麼,我不假思索便回答說是 take a shower (這個小二生也會啦!),誰知 A 竟然奸笑道:「想不到連你也弄錯,『淋浴』的英式說法該是 have a shower 啊!」


聽到 A 的回話,栗子妹有點錯愕──沒弄錯吧?自己讀書的年代 (按:當年香港還是英國殖民地),明明是學 have a bath (用浴缸沐浴) take a shower 的。那時候,老師說這是詞語搭配 (collocation) 的問題,怎麼忽然會與英式美式英語扯上關係?


回家第一時間查字典,發現 A 說的沒錯。那我這些年來,豈非是一直給老師騙了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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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英式和美式英語,有時候真是頗為煩人。舉例說,薯片的英式叫法是 crisps,但請看看超市和便利店裡售賣的薯片,有哪一包是寫 crisps 的呢?不都是全寫了美式的 potato chips!硬要學生學一個日常生活中罕見的字,到底是為了甚麼?


另外,栗子妹覺得某些美式用語,比英式用語來得淺白易明,如 Lost and found (失物認領處),小朋友一看便知是甚麼一回事,若換成英式的 Lost property,感覺便變得有點高不可攀了。


個人愚見,現在香港已不是英國殖民地,英式和美式英語的界線,是否可以寬鬆一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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