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向知道有很多美國人愛借貸度日,但看了今期的《經濟學人》,方知道原來企業曾一度視現金為洪水猛獸,要除之而後快!


為甚麼會有這種怪現象?因為首先有些公司靠槓桿 (leverage) 去營運賺錢,於是其他公司便照辦煮碗;久而久之,借貸度日便成了營商常規,囤積現金的倒是反常。(或是戇居!)


這種羊群心理,讓栗想起讀過一篇文章,提到在 2000 年時,信奉價值投資法的基金經理,表現全比進取的基金經理 (即買科網股的) 遜色。當年堅持不買科網股的都給人說笨;但科網股爆破後,同一班人卻搖身一變成了神。世事如棋,莫過於此。


說回現金,很多投資專家都曾教路,在甚麼環境要持多少現金,如曹仁超先生的三七論,但栗子妹卻堅持,無論在順境逆境,現金與投資的比例都應該是五五分賬。人生無常,如果不能確知明天便會死去,身邊最好還是留點錢應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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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歷過 1974 年熊市打擊後,我老曹同妻子有一個協議:就係每月生活開支不得超過每月薪金收入 …… 有時諗番:有幾多人將生活所需與個人欲望混淆不清?例如美食唔一定係鵝肝、魚子醬,好多時餐蛋公仔亦好美味,尤其係肚餓之時。


(曹仁超〈投資者日記〉,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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