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早上讀褚簡寧的專欄「又中又英」,那篇中譯,生硬至極:
馮檢基 敢膽說好英語 (甚麼是「敢膽」?就算變成「膽敢」也是錯,因為說好英語不是錯!)
立法會議員馮檢基說的英語完全不行,但他至少有勇氣說,不像陳克勤這個沒膽鬼"wimp",把「竭盡所能」"try my best" 說錯為「試試我的胸部」"try my breast",飽受取笑後,就不敢再說英語。(「飽受嘲笑」有問題嗎?為何要換作「取笑」?) "Wimp"是俚語,指軟弱、沒膽的人。你可說:「我丈夫是膽小鬼 "wimp",我的婚戒跌在一堆狗糞上,他竟沒膽檢回來。」(按文意,不是該譯為「沒用鬼」嗎?) "Wimp" 跟 "shrimp"同韻,陳克勤應看看我的專欄,可學到很多字的讀音。
我尊敬馮檢基英語不好 (單看這半句,真教栗O嘴),但仍有說英語的勇氣。因此,我不會指出他最近接受電台英語頻道訪問時,犯下的眾多錯失。作為平等機會委員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,馮談到本港缺乏無障礙設施,方便殘障 "disabled" 人士。他不說 "disabled",卻用了 "handicaps"(殘疾人士)。
說 "handicaps",犯了文法錯誤,他應說 "handicapped",但我不理會這個。我想指出的是,這樣說是政治不正確的,特別在美國,指殘疾人士為 "handicapped",是冒犯和無禮的,應該說 "disabled"。在美國,失明人士很少被稱為 "blind",應叫作視障人士 "visually impaired"。同樣,現今很少人稱失聰人士為聾子 "deaf",這會冒犯他們,正確應稱為聽障 "hearing impaired";不能說話的人不再被叫作啞子 "dumb"、"mute",應叫語言障礙"speech impaired"。(是「啞巴」吧?) 你可開陳克勤玩笑:自從說了 "try my breast" 後,陳克勤變成有語言障礙 "speech impaired" 的人。
栗明白報紙要跟時間競賽,錯漏難免。但一篇生動的英文配如此生硬的中譯,原作者未免太委屈了吧?
~ * ~ * ~ * ~ * ~ * ~ * ~ * ~ * ~
試修改譯文如下:
馮檢基雖錯 猶勇氣可嘉
立法會議員馮檢基的英文一點也不好,但我佩服他有勇氣說,不像陳克勤那個 wimp,因別人嘲笑他把 try my best (竭盡所能) 說成 try my breast (試試我的胸部),以後便不敢再說英文了。Wimp 是俚語,指軟弱、沒膽的人。我們可以說 My husband is a wimp. He didn't dare pick up my wedding ring when it fell into a pile of dog excrement. (我丈夫是沒用鬼,他竟然不敢替我從狗糞上檢回掉落的婚戒。) Wimp 的發音為 /wImp/,跟 shrimp 同韻。我的專欄寫很多生字的讀音,陳克勤應該讀讀!
身為平機會政策及研究專責小組召集人的馮檢基,最近接受英文電台訪問時犯了不少錯誤,但念在他敢說英文,在此我只提一點。他談到本港缺乏無障礙設施時,將殘障人士說成 handicaps。
首先,handicaps 的文法不對,應改為 handicapped。撇除文法,handicapped 屬政治不正確,在美國如此稱呼殘障人士,會被視為無禮,令人反感,因此我們該改用 disabled。在美國,失明是 visually impaired 而不是 blind,失聰是 hearing impaired 而不是 deaf,不能說話是 speech impaired 而不是 dumb 或 mute。我們可以打趣道:Chan Hak-kan has become speech impaired in speaking English since saying try my breast! (陳克勤自從說了 try my breast 後,便有英語障礙了。)
(譯完才發原文寫得很累贅,栗子妹刪減了一些,希望不損文意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