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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博客討論「那」和「哪」字的用法,容栗子妹引容若的一段話,以作參考。以下內容摘自《一字之差──關鍵在一字》第九十二頁:
據容若所知,一個「那」字,原來可以兼作指示代詞和詢問代詞用的。分別一個「那」字屬何種用途,看上文下理便知,有了標點符號,就更易分了。
二十年代,語文學家蔡曉舟主張「那」字寫法分工,作指示代詞,仍用原字,若作詢問代詞,改用「哪」字。
這樣,「往那裡去」,就變出「往哪裡去」來。
蔡曉舟這種主張,獲得另一位語文學家陳望道支持。贊成蔡的主張者越來越多,一般新文藝作品是「那」「哪」分工的。
自己一直以為「哪」字是北方產物,原來背後還有這樣的一段故事,要謝謝容若告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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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起文字分工,容若一向強調不應因復古而造成混亂,不過關於「那」「哪」之分,他的語氣並不強硬:
經過長期實踐,容若覺得分開有好處,但對別人的要求也不太執著。
語言文字,畢竟是約定俗成之物,有爭議的用詞用字,最好讓其再受時間考驗,殊不必根據自己的習慣而急求「統一」。
可恨香港的法定語文事務部,官員全向北望,怎會給大家時間討論?一律跟大陸的便對了,省事省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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